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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扭着脖子后退了几步一跃,平稳了下来。
原来白马只是绊倒了脚下的藤蔓,旁边是一颗古树,巨大的树干被细小的藤蔓紧紧缠绕,细枝延伸到了路上。
凉凉的背后突然来的柔软与温暖让刚刚还惊慌的人瞬间平静了下来,大嘘了一口气。
虚惊之时,南仲将身后的皮袍脱下盖到了她身前,“驾!”抽着马鞭,目不转睛看着前方的路。
于是子淑心中又添了几分愧疚,她后悔着刚刚的衝动,望着身上的皮袍,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抬头侧望,望着南仲脸庞清晰的轮廓,隐约还有些红红的印子,眼前这个紧紧护着自己的人,自己究竟是在干什么啊!
于是侧转了身子,将头埋入他怀中,紧紧抓着他胸口的衣服,颤抖抽泣着。
秋风在耳畔呼啸,抽泣在怀中轻起,带着微微颤抖,南仲低下头在她耳畔轻声道:“不要哭,我会心疼。”
他顶多见过她悲伤,就连祖父去世,这样的人,不该为此掉泪,也不该为他南仲掉泪。
俊冷的脸庞抚上一股温暖,那是来自掌心的温度,柔而舒适,子淑湿红着眼眸,墨绿色如同在银河中浩瀚星辰一般,微微闪动,“疼吗”
南仲摇摇头,这些疼算什么。
什么疼,都不及他心中的疼。
“你怎么这么傻啊,你将微温峤杀了,你又将散宜旬杀了,不怕朝臣弹劾,不怕千夫所指吗?”紧紧贴在温暖的胸口处,南仲微急促的心跳响在她身心,闭眼倾听。
“我不怕,我知道我杀了微温峤让天子破逼不得已提前了计划,我也知道散宜旬是散宜氏背后有西周,会危及天子的江山,可我已是孤身一人,我什么都没了,我护了他们三十年,就算他们说我又如何,我不想再失去任何。”
南仲与天子其实一样,便是那极为强的占有欲,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但她比天子能忍耐。
怀中声音轻柔,“我不在乎天子的江山动荡,我也不在乎以后去见了阿公阿公会责骂我,更不在乎他们对我这样一个女子说什么,我只要你好好的,你还是那个人前的大将军,我就在你身后看着你,你还在,还在我身旁,就足够了。”
深爱会让人卑微,这句话说的很对,有时候是无所求,隻愿一个安字。
“我在乎!”话间南仲狠狠抽了一下马鞭,“我在乎你,我在乎的紧,他对你生了那般心思,我便不能忍受,一剑杀了算便宜他了,我不管是谁,什么身份,即使隻天子,我也”
指尖点绛红唇,堵住了南仲的嘴,“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口直心快,还嘴笨。”
这点倒是说到他心坎里去了,不善言辞让他吃了不少苦头,南仲心中一阵酸涩。
“可正是因为这样,才吸引我,才让我着迷的吧。”眸子里柔情似水,望着南仲。
子淑记得先王登基那年,她尚不满十岁,为符合礼法故将她虚加了两岁有余,便就是七八岁的孩童时期,只不过聪慧是聪慧罢了,哪里懂得什么人心,不仅厌权贵,也对南仲这样的人没有什么好感。
现在想起了觉得自己那时有些可笑,那时第一次有印象见的这个人拉着一张严肃的脸,不苟言笑,让人看着害怕,远没有广演那般和善,这种对比才会让她产生错觉吧。
南仲是天生耿直,而广演不同,善察言观色,能言善辩且是个趋炎附势之人,她感叹少时自己的眼光还真是,一误差点终生。
又好在广演最后自食其果,好在这个人及时的出现,好在公主被送去了和亲,让她趁虚而入,想着这些,她暗嘲自己,真是坏。
明明都是她自己一点一点的陷入,最后怪起这个人的冷漠了。
论长情,眼前这个人恐怕才是。
这个人啊,看着严肃冷酷,其实不过是个纸老虎罢了,不仅木讷,还笨。
曾经公主夹在她们中间,成为阻挡两颗繁星相遇的月,有时候那月太过耀眼,掩盖住了身旁小小繁星的微弱光芒。
而如今,她隻想站在公主面前好好的炫耀她的所有物。一味的退缩,你永远也得不到。抓住感情的人里,不需要弱者。
这是她的私心,也是她想要的,苦尽甘来得到的回应,即便日后的路是悬崖峭壁。
南仲不知道她幼年是这么看自己的,也不知道自己那会儿居然吓到了这个让他极为惊讶的小女孩。
他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天子登基的神坛上,国老家的孙女聪慧过人,小小年纪就能破了让大人都为之头痛的难题。
那会儿公主还是公主,公主还住在西宫昭文殿内,他在公主眼前夸讚着这个小女孩的聪慧,公主则调侃他,若是喜欢的紧,日后待她长大了娶回家做娘子岂不好。
那会儿他觉得很是荒谬,又是出自公主的口,于是回应了说道不可能。
以至于后来子昧在西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