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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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数目不大,但不至于让普通的抢劫犯因为没有收获而发怒杀了他,稍微破财消灾在哥谭是保命的制胜法宝。
“砰!砰砰!”几声清晰地枪响从一旁的小巷子中传了出来,男人猛地抖了两下,下意识的反应就拔腿朝着前方奔跑,距离他家里已经不远了,闯进家里犯罪跟在大街上犯罪的危险等级是不一样的,普通的抢劫犯通常不会冒着被关在家里的风险跟进去。
然而这一次他的运气没那么好。
“站住!跑什么呢!”几个很明显是帮派份子的青年从巷子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个手里还握着把枪,黑乎乎的看不清是什么型号,“都说了站住,不想跟巷子里那个老头一个下场,就最好把钱给我们双手奉上!”
这里就是该投降的时候了,西装男人停下自己曾经试图奔逃的脚步,已经开始在烦恼这个月第四次被抢劫之后,妻子那边又要因为房租交不出来的事情被房东讽刺怒骂了。
真该死,如果他不是天天需要加班的话就不会老是半夜遇上抢劫犯了,这些败类怎么当初没被他们的老爸射在墙上!
心中愤愤不平,但怎么保住小命男人还是知道的,因此他十分上道地举起了双手,示意自己没有任何威胁,同时小声的开口,听上去还有些瑟瑟发抖,“钱、钱包在西装右边的口袋……”
“哼,这就对了嘛,乖乖听话就…你动什么!小心我一枪崩了你!”为首的小混混得意洋洋的伸手掏了掏男人的西装口袋,顺利的摸出了个皮夹之后就开始翻找里头的现金,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面前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的男人猛地跌倒在地,目光之中透着鲜明的恐惧。
是跟方才望着自己的时候不同级别的恐惧。
“滴答、滴答。”有什么东西滴落在了混混的肩上,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抹了下,是有些粘稠的透明液体,有些像是……口水?
怎么会有口水?
他回过头,一个看上去比一层楼还高的怪物站在他的身后,那没有任何五官的脸在他回身的时候猛地裂了开来,像是忽然绽放的花瓣一样,只不过藏在花蕊处的,是密密麻麻的满口利牙。
而怪物正在对他滴着口水。
“呃、呃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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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再也不用魔王[1]了!
我把抢劫犯揍飞之后,任由他们躺在街道上嚎的跟鬼一样,匆匆的又回到小巷内,那个先前被他们抢劫的老爷爷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好在我可以弄点医疗包出来,黑雾世界里的医疗包基本上可以说是概念神,被恶灵赋予了【可以治疗伤害】的特性之后,无论是被瘟疫的香炉砸烂脑壳、被三角头的大刀砍得到处都是肉块还是被钉子头的锁链贯穿全身,通通都可以摸好。
但我并没有实际作用在现实世界的人身上,鉴于我的黑雾实际上是黑暗维度的存在,估计表现在现实世界就是没见过的魔法。
本来包扎老爷爷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魔王他的手很难控制,拿医疗箱都差点被尖锐的手指扎破好几次,更不用说他根本没有眼睛,好在嗅觉简直比狗都灵敏,血腥味最重的地方就是伤口所在。
可是,又要说到另一件事了!
魔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可是以人类血肉为食的,闻到血腥味基本就等同于开饭了的信号,因此我给老爷爷一边包扎伤口,一边还止不住自己流口水的动作,霹雳啪啦的狂流口水,结果最后包扎完的时候,感觉自己流的口水比老爷爷流的血都多。
不过魔王的好处自然是行动足够隐蔽。
虽然对一个身高足有五米五的怪物来说,隐蔽这个词简直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但架不住魔王是可以穿梭在颠倒世界的啊!我只要安几个传送门,就可以在哥谭的颠倒世界之中潜伏着,用不到的时候就让魔王挂机,那些传送门只要我不开启就无法联通到颠倒世界,自然也阻隔了别人进来的可能性。
毕竟这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正常人进来都得死。
但对我来说,就跟可以穿梭在电视机中的贞子一样功能性极强,缺点就是要到处给自己布下传送门。
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魔王来作为这次使用形态的缘故,但谁料到他这么不争气,闻个血就流了半天的口水,这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我到底是在行侠仗义还是在豢养储备粮可就说不清了啊!
因此包扎好老爷爷之后我就匆匆的从传送门跑了,从此以后魔王就是单纯的传送工具了,等到了目的地之后就把马甲切换成其他屠夫,不然我一边救人一边流口水也太丢人了!
就在我离开的时候,我注意到先前追击出去碰巧救下的西装男人正探头探脑的朝着巷子内望来,看见倒在地上的老爷爷之后犹豫了好几秒,最后还是拎着自己的公事包朝着巷子内匆匆的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打着电话。
真好。
我在哥谭爬了整整半个夜晚,切换成怨灵硬生生吓傻并且挂了好几个抢劫犯、走|私犯以及毒||贩在钩子上之后,终于满意地将分身放回了颠倒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