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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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逸把苏打水重新放回冰箱,去饮水机接热水。接小半杯热的,大半杯凉的的,兑在一起。“爸,大半夜的您抱陈陈干什么”,这么晚了不睡觉,抱狗在客厅转。
陈陈是丰逸爸爸怀里白色萨摩耶的名字,白色的毛蓬松柔软。至于起这个名字的缘由,那就说来话长了,能追溯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
总之长话短说就是,丰父当年追丰母时,最强劲的情敌姓陈。所以丰逸他们家连之前养的所有狗,都统一叫陈陈。
丰父深刻贯彻了,自从遇见你,我家所有狗名都是你的执着。当然还包括鱼缸里的那只青壳巴西龟,叫二陈。
他起名的时候一点看不出端详,像是很随意的说,“这小家伙长得挺好看,就叫陈二狗吧”。
他起名的水平,都对不起他海归金融硕博连读的学历。长得好看的叫陈二狗,眼睛圆的叫陈二狗,皮毛光滑的叫陈二狗。
不管养的狗有什么特点,都能成为它叫陈二狗的理由。丰逸实在不想把陈二狗这个名字按在微笑天使身上。
对着一只纯种萨摩耶,叫陈二狗。感觉都侮辱了它的血统,践踏它的狗格,所以干脆就叫它陈陈。
“它怎么了?看着蔫了吧唧的”,丰逸一口气喝了半杯水,刚才整理笔记太投入,连开口水都没喝。走上去轻抚狗头,陈陈的狗头在他掌心讨好的蹭蹭。
“你妈说它拉肚子了,一直在那哼唧哼唧的叫。让我抱着它走走晃晃,哄哄它,等张医生来”。张医生是陈陈的医生。
丰逸深深的震惊了,第一次看陈陈的狗头觉得刺眼。
它拉肚子还有抱着哄哄的待遇,竟然还有专门的医生上门检查。他上次上吐下泻带发烧的,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他妈站在床头,一把把他扯起来,边扯边说,“起来上学了,等会吃完饭喝点药,抗抗就好了”。
抗抗就好了,丰逸脑子里循环这句话经久不散,再看窝在他爸怀里,黑豆一样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的陈陈。
这年头,人不如狗!
丰逸把杯子放下,蹬蹬蹬的跑上楼。赶紧回去睡觉,明天他得早早的起来,守株待兔。等着跟那个无害羞涩的小兔子,要制造一场完美的巧遇。
丰逸要把笔记本放在书包里,打开书包才想起来作业还没写。维持着这个开书包的动作,停顿两秒。
丰逸在思考,是明天到学校抄作业,还是现在写作业。然后明天精神不好,顶着黑眼圈把笔记送给她。
于是果断的上床睡觉,万一熬夜明天脸色不好怎么整,万一熬夜冒出痘,多影响他整体形象。
这个时候秦家。
许淮歆让秦淮跟余生先去睡,梁城睡在二楼的客房。客房虽然平时没住人,被褥都是干净的,她下午已经收拾过了,还在客房的桌子上的花瓶里,还放一束新鲜的百合。
秦淮照例给了余生晚安亲亲,也回自己房间睡了。
深夜很安静,许淮歆坐在客厅沙发上,开了盏橘色的灯,在看一本外国原文小说。听见到门口有轻微细碎的声音,许淮歆抬头看过去。
秦晟铭动作轻微的打开门,看妻子在等他,迎上她关切的目光,心中一暖。大步走上来,先让她放心,“没事了,他们人都平安”。
许淮歆把手边温度适宜的水放到他手里,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快休息吧”。
已经凌晨一点,回到家有一盏暖色灯留给他,一个温婉的人在等他,秦晟铭心里很热乎。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这样岁月静好的许淮歆,让秦晟铭满身的疲倦都散了去,拦腰把她抱起来,低头,嘴唇擦着她的耳朵,“来抱媳妇睡觉喽”。教科书般的实力撩妻。
许淮歆被他突然的公主抱吓一跳,慌忙勾住他的脖子,又因为他这不正经的说话,有些害羞。把脸埋在他的胸膛,听他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很安心,很幸福。
客厅的橘色小灯还亮着,散发着柔和温暖的光,像他们的感情,不激烈却细水长流,很温馨。
一夜好梦,时间在丰逸的期待中很快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
丰逸在闹钟响之前就起来了,比平常早醒了四十分钟。果然叫醒他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梦想,而是暗恋对象!
一点都不赖床的爬起来,打开衣柜挑挑选选。穿哪个衣服能全方位多角度展现他的帅呢,能吸引她的目光又不显得浮夸。丰逸很纠结。
他选出来几件,挨个穿一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啧,觉得他的衣服配不上他的脸,怎么就没有一个能让他完全满意的。
第一次,丰逸产生了自己衣服少的念头。虽然不管穿什么,外面都还是要套上校服外套的。但就冲能露出来的领子,丰逸折腾了二十分钟才选出来一个勉强满意的衬衫。
小姑娘一般会喜欢穿白衬衫的男生吧,丰逸看着自己白到发光的衬衫领子,美滋滋地想着。
从衣柜底下的鞋盒子拿出一个,他珍藏的篮球鞋,全球限量版的,平时连他都舍不得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