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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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2011年1月12日《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第二款:“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可以认定百度文库为“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有谁认为百度这个商业公司只是在学雷锋做好事不求利吗?)。
(2)据《意见》第十一条: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上述证据确实难以一一取得,但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的,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
(3)据《意见》第十二条的明确认定:“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因此,百度文库可以认定为通过非法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
(4)据以上三条和《意见》第十三条: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
番外篇【22】马尔科乙女(完)
自那以后,花音就在马尔科那里住了下来。
虽然马尔科老念叨着要给花音找一个合适的安身之处,但谁都知道,他有多舍不得离开那小丫头。
还时常把人藏起来不让他们看见,估计他们多看两眼,这家伙私底下指不定都要醋成什么样了。
他们从来都不知道,马尔科原来是那么一个护食的人。
其实马尔科也不是说,非得每天和花音黏在一起。
就是他在问花音有什么特殊技能的时候,花音回答的是:“勾引男人。”
问花音以后想靠什么什么谋生的时候,花音的回答是:“开歌舞伎町,当妈妈桑~”
所以怎么可能放得开啊
他一直知道,花音是个冷心冷情的人,对他可能有一点喜欢,但是绝对不深。
花音之前还骂他是渣男,但是花音本身实质上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女。
什么提起裤子就不认人,什么转头就爱上另外一个人,这些对她来说完全就是基本操作。
那种看到帅气男人就走不动道的架势逼得马尔科都有些神经质了,他的确喜欢花音,他是海上富有盛名的大海贼,又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女人觊觎其他的男人
但是他至少能够猜到一点,单纯的皮相吸引不了花音,否则他这个花音口中的“大叔”完全不占优势。
至少目前为止,花音对她的兴趣最大。
他目前为止还是放心的,直到艾斯外出做任务,带着队员们回来了以后
马尔科并不否认艾斯拥有着他这个年纪独有的年轻人的傲意和朝气,但是他的身上也同样拥有着独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啊
只不过艾斯,的确处在天之骄子的位置上啊,天赋可以说是马尔科见过的数得上号的强,就是心性上稍微欠缺了一点。
但是他还年轻,还有无限的可能,这样一想,的确是对年轻女孩子充满着吸引力啊
不过,花音是属于他的。
这一点马尔科是相当明确的。
不要说艾斯根本没有和他争的心思,就算有他也不会允许的。
看着花音和艾斯坐在一起聊的很开心,马尔科觉得今天的菠萝都没有往常好吃了。
当然,花音坐在那刚开始还听的津津有味,没过多久她就感到无聊了,因为这个名叫艾斯的年轻二番队队长后面一直在讲他的弟弟。
他口中的弟弟的确是很有趣了,但是也不能一直说啊。
看起来这家伙比马尔科还要直男啊,帅气是帅气,但是貌似不太是她的菜。
她喜欢更加有性张力一点的?
想到喜欢这个话题,让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她脑海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人居然会是马尔科
每次吃饭之前都会特意交代萨奇做她喜欢吃的东西,到一些岛上采购物资的时候会特意询问以藏女孩子到底喜欢什么,然后给她带回一大堆漂亮的小玩意。
会关注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关注她的内部思维,会想要逗她开心
这些是喜欢吗?
或许是的吧。
以前在当花魁的时候,也不缺人为了博她一笑而一掷千金。
但是那样的快乐是很短暂的,因为他们最终的目的,始终都是占有她。
如果她没有这幅美丽的皮囊,或许她所拥有的东西会大打折扣,但是接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