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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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希曾经开朗、阳光又活泼,而那四年绝对在洛克希的身上刻下了永恒的烙印,无论她究竟经历了什么,最不需要的就是一个疯子找上家门。
“只是看看而已。”提姆平静的说道,目光却落在当年罗斯威尔屠杀案的报导上。
与迪克的想法不同,那天他见到的人绝对就是真人,而不是什么模仿犯。
绝对就是鬼面杀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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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老是听人说,金钱是无法买来快乐的。
以前我很认同,因为即便我是个穷鬼,我身边依然被快乐所笼罩,我有关心自己的朋友,虽然不说过上豪华的生活,但勤工俭学下至少也衣食无忧。
但现在,我觉得肯定是说这话的人,要不是在假惺惺,要不就是没富过。
我简直是太快乐了好吗!
我兴奋地坐在马鞍上,望着牵住缰绳的阿尔弗雷德开口,“这匹马真的要给我吗?是爸爸说的吗?”
“当然。”我甚至能从老管家的眼中看出浓厚的慈爱来,他一边稳稳地牵住缰绳带着马慢慢地走,一边开口说道,“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为您安排马术课程。”
我倒也说不上喜欢骑马,毕竟是我人生中见过的第二只马──第一只是在坎贝尔神父的教堂里面的小丑棚车边上,被啃得开肠破肚却还奄奄一息的、名叫莫里斯的马──更多的是新奇。
我见过的东西很多,除开前十七年平凡的生活之外,另外的那四年里,无论是丑东西还是韩流偶像我都见过──虽然不是拿刀、拿电据、拿棒球棍就是拿斧子──阅历也算是很丰富了。
但在坎贝尔神父的教堂旁时,我不会伸手去触摸莫里斯,即便他发出的嘶鸣带着永远不会断觉得痛苦与绝望,浓重的血腥气萦绕在场地上头的每一处,篝火里面噼啪燃烧着的柴火似乎都带着细微的哭声,钩子上头未干的血迹一字一句的控诉着绝望。
“他叫做奥古斯都?”我轻声的问道,伸手小心的摸了下马鬃,生怕扯到一丁点毛发,把这头白得发光的马给扯疼了。
“是的。”阿尔弗雷德的语气之中带着笑意,“他似乎很喜欢您。”
韦恩庄园所在的韦恩岛仅有一条巨大的桥连接着哥谭本岛,即便韦恩岛的面积巨大,但居住在哥谭的这一周就让我感受到了这里的风向来凛冽,即便带着热意吹在身上也好似刮过皮肤的细刃。
像活着的感觉。
“我喜欢他,他会一直在家里的马场对吗?马术课可以安排在每周二下午吗,我那个时候没有课!”被阿尔弗雷德牵着缰绳带我在马场里面绕了好几圈之后,我在老管家的帮助之下翻身下马,在马场管理员将奥古斯都牵走之后,跟阿尔弗雷德一边朝着先前高尔夫球车停靠的地方走去,一边连珠炮似的询问着。
对,在庄园里面走路会死掉,老爸给我买了一台粉红色的高尔夫球车。
粉红色的!虽然那个粉真的很漂亮,一点都不艳俗,但是感觉要开出去耻力就已经很足够了。
好在后来阿尔弗雷德解释了之后,我才知道那是专供在庄园里面赶路用的,如果不想开高尔夫球车的话,也可以打电话通知家里聘请的司机过来,据说那几个高薪聘请的司机都是任职于国际安保公司的,所以嘴上说是司机,实际上是给我聘的保镖。
我见过其中两个,长的真的很有安全感──不是女友会有的那种安全感,实际上人家长的挺帅的,但我的注意力全在那些比我头都大的肱二头肌上,感觉他能一拳打爆杰森的肱二头肌。
没有说杰森的肱二头肌不行的意思,但是那两位保镖真的壮的很夸张!
“只要您需要的时间都可以,我还是稍懂马术的。”阿尔弗雷德对我眨了眨眼,我惊讶的睁大双眼,紧接着就开始感叹我们家族到底是走的什么狗|屎运,能够拥有阿尔弗雷德这种t0级别的管家。
就这时候,我大概懂我以前看的那些电视剧里,为什么有的富家太太在老公外遇的时候都没生气,结果别人挖他的保姆就气得扑上去抓花人家的脸了。
外遇的老公大不了当钱包使,但一个全能的保姆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遇上的!
我一边这么感叹着,一边兴致勃勃的控制着高尔夫球车,本来阿尔弗雷德是想要当司机的,但我还没有开过,我想开!
就在把车停好,从地下停车场回到主宅一楼的时候,阿尔弗雷德急匆匆的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我好奇的跟了上去,看见一台骚包的红色跑车停在家门口,倚在车边的人面上还戴着墨镜,听见动静正在朝大门的方向望过来。
“我给布鲁斯打过电话,他还在公司?”来人将墨镜向下扯了扯,目光落在我身上。
而我同时也望向了他。
“洛克希小姐,这位是──”
“啊啊啊啊啊啊啊钢铁侠!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签名吗!”
托尼·斯塔克是纽约女孩的梦想!
当然了,我这部份的梦想是很纯洁的,跟带点颜色的那种